本招標項目石家莊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西北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磁混凝池性能包已在河北鹿泉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核準,核準文號:鹿開投資核字【2020】01號,招標人為石家莊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單位自籌,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石家莊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西北污水處理廠位于方臺村南和環城水系的三角空地。本工程于2009年建成,設計規模為3萬m3/d,占地面積4.1公頃,采用的是普通活性污泥法二級生化處理工藝,設計出水水質為《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二級標準。于2012年移交至石家莊污水處理有限公司?,F石家莊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西北污水處理廠工程出水水質中的主要污染物指標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二級排放標準,穩定達標運行至今。本次提標改造工程主要在現有設施基礎上,對老廠實施改造,增加部分深度處理工段,將該廠出水提升至河北省地方標準《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 13/ 2796--2018)中的要求。
招標范圍:磁混凝池性能包
建設地點:石家莊西北污水處理廠現狀廠址(河北省石家莊鹿泉開發區翠屏山路25號)。
工期:自合同簽訂后90日內。
交貨地點:石家莊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指定地點。
標段劃分:本項目按1個標包進行招標。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供貨能力。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近3年財務狀況良好。
3.1.3業績要求:投標人具有規?!?.0萬m3/d城市污水廠深度處理、TP與SS出水不低于一級A標準、至少運行1年以上且至今仍運行良好的磁混凝工藝包業績(提供合同及污水廠證明材料)。
3.1.4信譽要求:未被列入國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企業經營異常名錄;
3.1.5其他要求:投標企業須具備一定的質量管理水平,并通過ISO9000國際質量體系認證、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標段投標,否則均按無效處理。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0年7月10日09:00至2020年8月7日 9 :00(北京時間,下同),同時登錄“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惠招標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請注意,必須同時在兩個平臺上報名并完成下載文件,否則按無效標處理)進行招標文件的下載,并在系統中及時查看有無澄清及變更。潛在投標人應及時查看、下載補遺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關資料等。網上發布后即認為所有潛在投標人領取了招標文件(包括補遺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關資料等,潛在投標人如未及時下載相關文件、資料,或未獲取到完整的文件、資料,導致投標被否決或不利于中標的,自行承擔一切后果。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元,售后不退。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7日9 :00,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惠招標平臺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惠招標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上發布。
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匯明路8號
聯系人:閻擁軍
聯系電話:0311-83897328
招標代理機構:新華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莊市新華區康樂街8號尚德國際1505室
電話:0311-85331776
鄭重聲明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冀建招辦【2019】15號《河北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實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對招標投標領域存在的阻礙投標、惡意競標、強攬工程、串標、圍標、陪標、索要不合理評標報酬等下列涉黑涉惡涉亂行為進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直接移交石家莊市掃黑除惡辦公室處理:
1、投標人提供虛假銀行保函行為;
2、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潛在投標人以及有關部門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勸退、阻礙其他投標人投標的行為;
3、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的行為;
4、出借或借用資質投標的行為;
5、通過串聯的方式串標、圍標、陪標,組織或參與多家公司集體投標,形成投標團伙,排擠競爭對手和其他潛在投標人的行為;
6、采用威脅、利誘、脅迫等方式在評標結果確定前買賣投標文件或者誘使他人加入投標團伙的行為;
7、投標人偽造人員證件、企業證照、單位公章、社保證明等行為;
8、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的行為;
9、投標人中標后故意放棄中標,將工程轉賣給其他投標人的行為;
10、以要挾、脅迫、恐嚇、欺壓等形式強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強行供貨或提供服務的行為;
11、采用打、砸、搶等方式阻止其他人進入評標現場毀壞他人投標文件的行為;
12、個別投標人鼓動其他投標人代表圍堵招標人、招標代理、評標專家的行為;
13、評標專家不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規定的評標辦法評標,惡意廢標的行為;
14、評標專家在評標過程中故意拖延評標時間、或評標結束后拒不簽字以索要高額評標報酬的行為;
15、招標代理在評標過程中以投標文件有瑕疵為由向投標人索要不合理費用的行為;
16、其他擾亂招投標活動的行為。